學術科課程

一、普通學科:根據教育部頒定之高級中學課程標準教授各學科,並依現實之需要,酌予增減時數。

二、音樂專門科目:

1.音樂專業科目:主修樂器、副修樂器。    

2.音樂共同科目:    

一年級---音樂基礎訓練、音樂欣賞、和聲學、合唱、管弦樂合奏、國樂合奏

二年級---音樂基礎訓練、音樂欣賞、和聲學、合唱、管弦樂合奏、曲式與分析、國樂合奏。

三年級---音樂基礎訓練、音樂欣賞、和聲學、合唱、管弦樂合奏、國樂合奏、藝術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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