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07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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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小小的叮嚀: 近日常接獲同學前來詢問是否拾獲手機,根據以往的案例,比較新款或昂貴的手機,不太容易尋回,而遺失的原因,往往是因為運動時放在外套口袋,或在搭乘公車或校車時使用電話,隨手放在外套口袋,在活動的過程中,不小心就遺落了,未避免遺憾發生,請同學盡可能不要帶手機上學,如果有必要,到校後請交由老師保管(本校已規定上學期間不得使用手機),是較妥當之作法,提供同學參考,同時也呼籲大家,要有公德心,拾獲物品請勿占為己有! 1.本處所管理之物品,60天內若無人認領,將視狀況予以銷毀,逾時不受理。 2.失主若非本校師生,請攜帶身份證明文件到校領取。 3.非本人之物品,請勿冒領,否則恐將觸犯侵占罪。 4.若拾獲失物,請發揮公德心,送至學務處失物招領,切勿佔為己有。 學務處感謝您的熱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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