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法第31條第1項各類所得時,個人的補充保費是以單次給付金額達中央勞動主管機關公告基本工資之薪資所得。111年1月1日起單筆一次支付鐘點費超過25,250元者,兼職所得人員應自繳2.11%補充保費。
所得給付時,民眾如有下列證明文件,即可免扣取補充保險費:
免扣取對象 | 免扣費項目 | 證明文件 |
---|---|---|
無投保資格者 | 6項所得(或收入) 皆免扣取 | 無投保資格者:主動告知後,由扣費義務人向健保局確認。 |
第5類被保險人 (低收入戶) |
鄉(鎮、市、區)公所核發的有效低收入戶證明。 | |
第2類被保險人 | 薪資所得 | 在職業工會投保的繳費證明。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以執行業務所得為投保金額) | 執行業務收入 | 投保單位出具證明。 |
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以執行業務所得為投保金額) | 在職業工會投保的繳費證明。 |
109學年第2學期代收代辦費支出明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