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時間:每學期
提供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申請條件: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補助金額:減免學雜費十分之三
申請時間:每學期
提供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申請條件:
1.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2.戶口名簿影本
補助金額:學雜費100%
申請時間:每學期
提供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申請條件:
1.家長身心障礙手冊影本乙份
2.戶口名簿影本
補助金額:輕度學雜費40% 中度學雜費70% 重度.極重度學雜費100%
申請時間:每學期
提供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申請條件:學生身心障礙手冊
補助金額:輕度學雜費40% 中度學雜費70% 重度.極重度學雜費100%
申請時間:每學期
提供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申請條件:原住民學生
補助金額:
助學金:補助當學期學費及雜費
住宿及伙食費:10000元
申請時間:每學期
提供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申請條件:
檢具三個月 內戶籍謄本、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科)或鄉(鎮、市、區)公所開具尚在有效期限內之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證明文件
補助金額:
依各校實際徵收標準,減免百分之六十學雜費,或百分之六十之學分費、學分學雜費;就讀高級中等學校者,依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每學期公布之學雜費收費標準,減免百分之六十學雜費。
校內收件截止日:103年3月18日
相關作業網站網址為http://sp.immigration.gov.tw,敬請於103年2月24日至3月24日前完成線上作業,並將系統制式申請表及信封封面分別列印及黏貼至郵寄信封,連同申請應附相關資料(如:前一學期成績單、中低收入戶證明…等),一倂寄送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10066台北市廣州街15號移民事務組)。
校內收件截止日:103年4月7日
校內收件截止日:10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