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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 日校(校外) | 2014-03-16 13:02:19

申請時間:每學期

提供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申請條件:

1.家長身心障礙手冊影本乙份

2.戶口名簿影本

補助金額:輕度學雜費40%  中度學雜費70%  重度.極重度學雜費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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