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102學年度獎學金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

申請方式:學生請填寫本基金會102學年度獎學金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交由註冊組辦理。

校內收件期限:103924日止

 

應屆畢業學生以畢業年度學業成績申請獎學金時,申請表需經由畢業學校審核用印,並加蓋學校印信,由畢業學校

將申請文件函送本會;如屬轉校學生或插班學生等比照前述辦理。

如申請學生已領取其他單位獎學金,請勿重複申領本會獎學金。

請詳見官網http://140.111.34.231/news_content.php?sid=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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