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學年度桃園縣獎學金
※本次受理獎學金如下:
(將統一審核,每生請填寫1份申請書,將依申請人最優條件核予獎學金項目)
一、桃園縣政府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吳鴻麟先生紀念獎學金。
三、吳鴻森先生清寒優良學生獎學金
(修訂獎學金頒發金額,大專學生每名2萬元;高中職學生每名1萬元。)
四、許李端女士優良學生獎學金(不受理研究所學生)。
五、劉興荖夫婦優良學生獎學金。
六、沈周阿蘭女士優良學生獎學金。
※申請對象:設籍本縣6個月以上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不含空中大學、教育推廣學分班及在職專班學生);專科學校學生請務必註明2年制、3年制或5年制,以避免造成誤審。新生不可申請。
※申請程序如下:
(一)由申請學生至「桃園縣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boe.ffjh.tyc.edu.tw/)」建立帳戶(系統填寫開放至103年12月28日止)線上申請。請務必於期限內填寫正確資料,若有錯誤可自行上網更改,但最後繳交給學校的《申請書》(請由系統列印)務必是正確的。
(二)持申請書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交由就讀學校初審及核章):
1、必繳文件:3個月內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包括記事)、前學年成績單、學生證影本及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2、家境清寒或特殊因素證明。
3、身心障礙學生需附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4、申請傑出才藝者須加填申請推薦表並附傑出才藝獲獎證明(如附件二)
※校內收件期限:103年12月31日止
※其他請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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