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

申請時間:每學期

提供單位:桃園市政府

申請條件:1.設籍桃園市滿一年。

            2.申請學生家中有2()以上子女。(附戶口名簿影本或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

※申請者設籍時間需為當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始前一年131()前已設籍者,子女數認定為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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