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送件至:105年5月6日止。
申請獎項 |
1.品學兼優獎助學金 2.特殊才藝獎助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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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名額 與 金額 |
備註:本會將視申請狀況增加或減少獲獎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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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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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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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 |
即日起至5月6日(週五)下午5點止受理申請,逾期概不受理,以郵戳為憑。如親送或快遞以送達時間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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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備文件
★資料恕不接受補件,請申請人確實檢查資料完整性並依序排放後再送件。 |
(如:戶籍謄本、戶口名簿、子女身分證影本)。
(國小1-4年級免附,國小5-6年級500字內,國中以上600至1000字)。
(僅供得獎後,匯款使用;需有清楚帳戶資料,含帳號與戶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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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註:申請特殊才藝獎助學金者,需附上特殊才藝之獲獎獎狀影本或其他可證明 之相關文件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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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補充/加分文件 [可以影本證明] |
1.低收入戶證明、身心障礙手冊、原住民身份證明等。 2.公共服務相關文件。 3.其他可加分證明文件(時間僅限104及105年之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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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章及報名表索取方式 |
1.網路:中華民國紅心字會官網:http://www.redheart.org.tw/ 下載。 2.電洽或親洽本會「受刑人家庭服務組」索取。 電話:(02)2331-0505。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43號5樓之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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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及 注意事項 |
地址:10045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43號5樓之2。 收件人:「紅心字會《受刑人家庭服務組》『向日葵獎助學金申請』 收」。 2. 因在監證明、成績單等文件申請耗時,請申請人務必提早準備,收件截止日期 為 5月6日(週五)下午5點止,逾期概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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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方式 |
3. 初審結束後將交由本會審查委員進行複審。 4. 所有申請文件一律保密,審查結束後、即銷毀,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寄還。 5. 本會保有最終審核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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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非保證錄取,需經過資料審核、電話審查、初審會議、複審會議的審查動作。 2.初審評分項目包含在校學習表現、特殊身分、行為表現三大部分。 3.電話審查分數達60分可進入初審會議。若人數超過各組錄取名額時則依審查分 數排序,並以經濟弱勢者優先錄取。最終由複審委員做最後裁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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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名單 公佈方式 |
3. 審核結果均統一以信函通知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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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發放 時間與方式 |
3.獎學金領取方式:統一於頒獎典禮後,分兩梯次以匯款方式匯入申請時所提交 之帳戶。(帳戶若非申請人本人所有,需簽署代領切結書證明)。 ★ 請注意:第一梯次獎學金匯款,僅限頒獎典禮當日實際出席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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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1. 得獎者須親自撰寫得獎感言。 2. 得獎者可能需要接受媒體採訪,若無法配合請事先告知,不影響受獎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