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時間:自105年4月29日起至7月11日止。(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送件申請。
三、頒發對象:
具原住民身份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高中(職)學校者與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者,但不含延長修業年限、研究所及在職專班之學生。
四、申請資格:
1. 具原住民身分
2. 操行成績80分(高中職生為德行評量或德行成績)
3. 104學年度上學期總平均成績在60分以上或特殊才藝名列前茅者。
五、評分標準:
1. 操行成績80分(高中職生為德行評量或德行成績)及學期總平均成績在60分以上或特殊才藝名列前茅者(佔總分數70%)。
2. 參與公益活動、文化活動、返鄉回饋服務(佔總分數20%)。
3. 特殊貢獻(含自傳,佔總分數10%)。
六、申請名額與金額:
1. 高中(職)生獎學金每人4000元,共計二十二名。
七、申請所需文件:
1. 申請表一份(照片務必貼上,否則依資料不齊全者處理)。
2. 自傳一份(需電腦打字),表格需依照制定格式填寫,內容須500字上。
3.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需註記原住民身分)
4. 104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影本一份(含操行成績,高中職生為德行評量或德行成績,必須蓋學校證明印鑑)。
5.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一份,104學年度上下學期須蓋有註冊章。
6. 有特殊才藝者,請附上自104年7月起至105年6月止之獲獎證明影本。
7. 參與公益活動、文化活動、返鄉回饋服務者,請附上自104年7月起至105年6月止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上述1至5項敘述如有缺少任何一項資料即算不符合資格,不予受理。
※自傳部份請依照申請表格式填寫,其他格式一律不予受理。
※不接受任何補件,請確認該繳交之文件是否備齊。
※繳付文件請依附件順序排列,並在文件左上方用釘書機裝訂整齊。
※所有申請人之繳付文件均不退件。
八、受理申請時間:
自105年4月29日起至7月11日止。(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
九、申請方式:
1. 凡符合申請資格的原住民同學請至社團法人台灣原住民族產業經濟發展協會網站,下載104學年度張其純獎學金申請表與專用信封封面。
2. 將申請文件裝入A4牛皮紙上,其專用信封封面須黏貼牢固。請確實勾選申請類別、填寫申請人姓名與連絡電話,在指定期限內掛號寄至104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11號13樓A11室,張其純獎學金辦事處。
十、頒獎事宜:
1. 得獎名單將於105年8月8日下午三時,公告於社團法人台灣原住民族產業經濟發展協會網站,並利用E-mail與手機簡訊通知得獎學生,請得獎學生於105年8月17日前以E-mail或電話連繫本協會辦事處。
2. 頒獎日期訂定於105年08月20日(六),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如颱風等,以致必需延期,將另行公告發放日期。
十一、其他
1. 申請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將另行公布於社團法人台灣原住民族產業經濟發展協會網站首頁。
2. 受理時間於平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下午17:00,午休時間12:00~13:30,如遇國定假日則暫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