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會網站 http://www.buddha charity.org 於 1 1 月 8 日後可下載電子檔。
二、獎學金經費由主、協辦單位籌措,獎助名額暨金額:
(一)高中組:高中職及五專2至4年,20 足歲以下在 學生,每名新台幣五仟元,上限100名。
(二)大專組:大專2-4(含五專5)年,22足歲以下在學生,每名新台幣一萬元,上限50名。
(三)碩士組:碩士2-3年,25足歲以下在學生,每名新台幣二萬元,上限10名。
三、申請對象限未逾齡本國籍專職生,無雙重國籍國外居留權及無前科或前科逾三年,資格:
(一)對象:現就讀中華民國 教育部核定有案可招生之國內公私立高中職 2 、 3 年級 及五專 2 至
4 年級 20 足歲以下在學 學生 大專院校 2至4年級(含五專5年級) 22足歲以下 在學學生;碩士2至3年級25足歲以下在學學生 均不限科、系、組 )),本學年及前
學年上下學期均為 全職 連續就學中 在學之清寒學生 。如超過正常學制之正常修業年限(依正常學制之規定)者,不得申請。
※為期望暨鼓勵學子熱心公益把善與孝傳出去,受獎者無條件接受擔任主、協辦單位種子志工,獲獎後必從事指定之合法社會服務或志工任務(碩士生60小時、大學35小時、高中20小時以上,均有誤餐及交通補貼),並列為再次申請優先依據。
(二)資格:前學年度上、下學期皆具修課成績及修習學校規定學分數 並符合下列四條件者:
1、孝行、品德可彰,以下A、B二選一 :
A、確實指導該生一年以上之師長或現任戶籍所在地一年以上該村里幹事,於申請表親簽認證。
B、提供由學校或政府機關頒發之獎狀佐證。
2、弱勢清寒,不論是否為中低收入戶,只要家境確實弱勢且清寒,以下A、B、 C三選一:
A、確實指導該生一年以上之師長或現任戶籍所在地一年以上該村里幹事,於申請表親簽認證。
B、政府發給之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當年度有效期限內)。
C、若無以上證明,申請人也可自行簡述家境清寒狀況,填於申請表中。(內容需具體說明其家庭變故、清寒狀況等狀況,若無提及家庭清寒情況問題,即視為無效)
3、必全符合 由校方認定
(1)前學年第二學期成績較第一學期進步。(由校方認定)
(2)前學年度上下學期操行未受記過以上懲處(特殊原因校方認同,可推薦)。
(3)平均成績為該年級前65%(若有特強科目或專業,校方認同,可推薦)。
4、必須繳交一篇親撰親筆書寫文稿,列為評審通過與否主關鍵,文稿可以自選體裁也可用新聞稿方式書寫,文不對題、言之無物、文辭不通、錯別簡體字連篇→將予以淘汰。
(1)文題自選十擇一:「善」或「孝」或「公德」或「法」或「公益」或「社福」或「紙本雜誌」或「平面媒體」或「電子雜誌」或「網絡新聞」與前十題相關的短文。
(2)每篇字數下限:Ⅰ、高中職專1200字、Ⅱ、大專組1800字、碩士組2500字。
(字數均無上限,但請有重點、言之有物,不得人身攻擊。歡迎附相片及圖文說明)
備註:須以中文正楷親撰親筆書寫作文,並附橫書繕打Word電子檔(自配標題)→作文Word電子檔及原稿紙本均為應繳文件→篇首須詳寫文題(自選)、姓名、校院科系年級。
註1資格不符:申請者須由校方推薦不得自行申請,若有不實申請(若經核准,發現後將取消資格並追訴追回)或有下列情事之一,不得申請:
A服刑中、隱瞞國籍、年齡或前科未逾三年。
B公費生或建教生,或領其它獎助超過五萬元。
C不受理空大、補校、特教校、進修部或學院、國外學校申請。
D短文未附中文正楷親書紙本並附橫書繕打電子檔,或欠缺應附任何資料者
註2排除條款:受獎學生無條件同意親撰圖文版權歸屬主辦單位,若拒絕無條件接受者,排除申請本獎學金之權利。
受獎學生若無法依指定時間地點親自領取、或拒絕無條件接受社會服務或志工任務者,取消領取本獎學金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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