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額/名額:品學兼優獎助學金:
     國中8000元、高中10000元。
二、申請期限及繳件方式:
    111/04/15(五)前自行郵寄(23658 新北市土城區學府路一段145號2樓)
三、申請條件及補助內容:
    1.在監服刑收容人之國小至大專 25 歲以下在學子女(具中華民國國籍),就讀中華民國
      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學校。
    2.申請人之父或母,須111年仍在監(所)執行者。

品學兼優獎:未有重大不良操行紀錄者皆可參加。

四、檢附文件:
   1.申請表。(申請表請於校網上下載)
   2.110下註冊章學生證影本(國中免附)。
   3.申請人之父或母 111年度開立在監(所)服刑證明文件正/影本乙份(在監證明最下方
     日期為111年x月x日)。
   4.可證明申請人與受刑人之親屬關係證明文件乙份。(如:戶籍謄本、戶口名簿、子女
     身分證影本)
   5.匯款帳戶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僅接受郵局帳戶匯款,不接受其他銀行、農會等
     帳戶,供得獎後之匯款使用;需有清楚帳戶資料,含帳號與戶名)
   6.110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
   7.自傳或師長推薦函至少擇一。
   8.領款收據。(未得獎將於審核完畢後銷毀)
   9.郵局帳戶若非本人所有,需填寫代領切結書。

補充文件(可加分文件):
   1.低收入戶、身心障礙手冊、原住民身份、清寒證明。
   2.公共服務或其他優秀得獎紀錄(110及1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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