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獎助對象:下述110學年度設籍台灣且家境清寒之學生
(一)中央、中原、元智、大學之學士班(不含在職班)。
(二)龍華、健行、明新科技大學之學士班(不含在職班)。
(三)桃園市公立高中職及設有汽修科之私立高中職。
(四)國瑞汽車建教合作學校。
二、申請資格:
(一)家境清寒(社會局核發清寒證明)。
(二)110學年下學期成績達下列標準:大學:學業平均成績70分且在校獎懲記錄無
大過及小過。
(三)111學年度仍將繼續就學與升學者。
三、申請日期:即日起至9月2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繳交文件:
(一)「國瑞汽車獎學金申請書」(*網路申請:請至國瑞汽車官網==>關於國瑞==>
社會貢獻==>教育文化)。
(二)110學年度下學期成績單副本含操行成績(學校核發)。
(三)學校核發之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已蓋108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學期註冊章)。
(四)家境清寒證明:有效期限內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社會局核發) 。
(五)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六)110學年度之大學四年級學生及高中職三年級學生,請檢附繼續升學之證明文件
(已蓋109學年註冊章之學生證或在學證明)。
五、相關申請訊息與表格請參閱附檔。
請於111年9月1日至111年10月3日前(以郵戳為憑)備妥文件郵寄國瑞汽車申請;本案如有疑問,請逕國瑞汽車承辦人:范慧如,聯絡電話:(03)4611222#219或參閱國瑞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