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獎學金金額:10,000元

2.申請對象:具家境清寒身分學生或身心障礙身分學生

3.申請資格:

  (1)具家境清寒身分學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學科低於60分

  (2)具身心障礙身分學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

4.應繳文件:

  (1)目前就讀學校歷年各學期正式成績單。

  (2)家境清寒者,請提供政府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

  (3)身心障礙者,請提供衛福部核發予本人之身心障礙證明。

  (4)自述(請於線上繕打,500字以內),內容可以包括家庭背景、求學歷程、個人志向及
     閒暇興趣…等。請交word檔給教務處

  (5)師長推薦信(推薦信須載明推薦人姓名、職稱、服務科系或教學科目、E-mail及電話
     號碼等雙聯絡方式,並由推薦人親簽)。本會亦接受師長將推薦信逕寄本會,由本會
     人員載入。

  (6)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影本(載有金融機構名稱、戶名、帳號之頁面)。

  (7)個資使用同意書(附件一)。18歲以上直接於線上勾選同意,可免附。

  (8)肖像權使用同意書(附件二)。18歲以上直接於線上勾選同意,可免附。

※上述文件中,自述與師長推薦函為獎學金審核之重要參考文件,應具備充實之內容,足
  供審查委員了解申請人之經濟需求與克服逆境的學習精神。


校內申請截止日:112年4月10日(一)前備齊相關文件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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