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宜蘭縣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發給辦法辦理。

二、為獎勵優秀之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及一般優秀學生奮學向上,特訂定獎學金
      發給辦法,本獎學金核定名額每學期大學(專)50名,每名6,000元,高中(職)50名,
      每名3,000元並以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身分之學生為優先,各組錄取30名為限,餘
      分配予一般優秀學生。

三、申請資格:

(一)設籍宜蘭縣,並在國內大學、獨立院校、專科學校及高中(職)校之學生(不含夜校、
      補校、研究所、實習生、在職進修及空中大學之學生)。
(二)學業平均成績、操行成績需80分以上。如無操行量化成績者,需檢附無申誡(警告)
      以上懲處之成績單以資證明。
(三)高中(職)、五專、大學(含二專、二技、四技)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起始可申請,
      畢業當學期成績不得申請。
(四)專科學校五專制,一、二、三年級學生屬高中組,四、五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四、申請方式:
(一)本獎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請至宜蘭縣政府教育資
      訊網(http://www.ilc.edu.tw)--全文檢索輸入獎學金申請(首頁右側)或至
      http://rff.ilc.edu.tw/prise/網址登錄申請。
(二)開放網路申請日期為本(112)年9月1日起至9月20日下午五時止。
(三)相關附件須掛載至系統內免寄出,倘無法提供本人郵局帳戶,請提供直系親屬
      (如父、母、祖父、祖母)帳戶,須另簽立切結書一併上傳並將紙本「撥入他人帳戶
      切結書」正本寄出,餘詳細申請方式請參考獎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五、申請後請主動上網查看審核情形以免影響自身權益,經複核後,錄取名單公告於本
      府教育處網站及獎學金網路申請頁面,不另行通知。

六、獎學金相關訊息,可洽宜蘭縣政府教育處學管科林家穎小姐(電話:03-9251000#2676)。

人氣36

較新文章08-28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
08-24 112學年度第1學期「...較舊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