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為鼓勵雲林鄉親子弟「志學力行」成為社會傑出菁英,財團法人雲林同鄉文教
基金會提供雲林縣籍誠樸奮發、品學優良並能適時照顧家境清寒之莘莘學子獎
助學金,以激勵雲林菁英子弟更加力爭上游,且讓清寒學子得免於因家境因素
而影響升學,締創「新雲林」榮耀。
二、申請對象:
(一)凡雲林籍鄉親子弟(學生本人或父母親、祖父母,憑身分證「P」字號驗證),就
讀公私立國中及高中職(含五專) 一年級在學學生(註:112學年度升二年級生),
品學兼優或家境清寒者。
(二)本獎助學金之申請區分為「菁英學生」及「清寒學生」二組。
三、報名受理期限:自112年6月1日起至112年9月25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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