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8年4月3日高市教特字第 10832261200號函辦理。
二、旨揭簡章資訊摘要如下:
(一)報名截止時間:108年6月10日(星期一)止。
(二)報名資格:就讀高級中等學校或特殊學校(高職部)二年級或三年級學生:
1、二年級學生曾參與107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以下簡稱高中職特教班適性輔導安置),並取得當學年度學習能力評估成績之身心障礙學生。
2、三年級學生曾參與106學年度高中職特教班適性輔導安置,並取得當學年度學習能力評估成績之身心障礙學生。
(三)錄取公告:108年6月21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公布。
三、為利學生未來轉學順利適應,請有意願申請家長可先行至 各開缺學校網站,瞭解其綜合職能科設置服務群科別及學分數。
四、倘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承辦人李姿玲科員(聯絡電話:07-7995678分機3082);倘對報名收件作業有問題,請洽高雄市私立樹德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特 教組賀信融組長(聯絡電話:07-3848622分機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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