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108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案報名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請貴校承辦人員於108年9月21日(星期六)至9月27日(星 期五)23時59分前,逕至「桃園市學生美術比賽報名網 站」(網址:http://art105.tyc.edu.tw/)進行報名作 業,並於進行報名事宜前,先重新註冊帳號,有關操作 流程請至報名網站詳閱操作手冊。 (二)本案請貴校於網站報名後列印作品清冊、保證書(須核 章)、學生報名表貼於作品背面;前述相關表件限以列印 輸出,手寫表件(除學校指導老師、參賽學生親簽以及書 法類組、繪畫類國小高年級普通班「複選現場書寫參賽通知寄送地址」欄位外)恕不受理,並於送件當日指派專 人送達,貴校送件人員差假請核予公(差)假登記辦理(教 師課務自理)。 (三)高中職作品(書法類除外)需附100至200字作品介紹, 並於比賽報名網站上填報後列印輸出。 (四)報名表部分,參賽學生需親自簽名,學校指導老師欄位 亦需請老師親自簽名(若無校內指導老師,請填 「無」),前揭人員並負有審核作品有無違反規定之責 任。送件前請檢視簽名欄位,務必確認完成簽名後再行 送件,如未完成簽名將「不予收件」。 (五)請參賽各校務必於退件指定日期領回作品,逾期未領回 之作品由承辦學校全權處理,不得異議,俾利承辦學校 整理場地以進行書法類比賽現場書寫。
三、旨揭比賽收、退件地點說明如下: (一)地點: 1、北區:瑞豐國小行政大樓二樓大辦公室(請由瑞豐國小 介壽路二段933巷前門進出)。 2、南區:楊梅國中晉源藝文館(請由楊梅國中校前路正門 進出)。 (二)收件日期及時間: 1、國小組:108年10月3日(星期四)。 2、國中、高中職組:108年10月4日(星期五)。 3、收件當日上午9時至12時或下午1時至4時,其餘時間不 予收件。 (三)退件日期及時間:1、國小組:108年10月24日(星期四)。 2、國中、高中職組:108年10月25日(星期五)。 3、退件當日上午9時至12時或下午1時至4時,逾期未領之 作品由承辦學校全權處理或銷毀,不得異議。
四、本案書法類取得決賽代表權者(各組擇優12名),需參加108 年10月26日(星期六)於瑞豐國小(北區)及楊梅國中(南區) 舉辦之現場書寫,參賽人員及指導老師差假請核予公(差) 假登記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