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會於102年1月1日開始實施私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帳戶自
主投資,相關作業期程及配合事項再次說明如下:
(一)請 貴校通知所有符合私校退撫條例規定,但尚未完成填
寫「私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自主投資運用實施計畫風
險屬性分析表」(以下簡稱風險屬性分析表)者,於每月1
日至15日至本會委任之信託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網站
之「法人信託網」選擇「私校退撫新制」專區,登入自
主投資平台(平台畫面如附件一),填寫「風險屬性分析表
」,進行個人風險屬性評估,於完成後列印表單並將簽
章之正本,寄回信託銀行(平台畫面如附件二)。
(二)隨函檢附「私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自主投資運用實施
計畫風險屬性分析表」(附件三),俾利無法利用線上填表
之教職員使用。
(三)上述教職員於次月1日至15日,始能再登入自主投資平台
選定,等於或低於其風險屬性之投資標的組合(平台畫面
如附件四)或調整庫存部位(平台畫面如附件五)。即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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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屬性評估結果若屬積極型,可選擇包括積極型、穩
健型、保守型投資標的組合;個人風險屬性評估結果若
屬穩健型,可選擇穩健型及保守型投資標的組合;另,
個人風險屬性評估結果若屬保守型,僅可選擇保守型投
資標的組合。
(四)若已完成風險屬性評估,並簽章寄回信託銀行者(僅第一
次需簽章寄回),每月1日至15日均可登入自主投資平台(
詳如附件一),重新進行風險屬性評估,及重新選定投資
標的組合或調整庫存部位。
(五)從未完成風險屬性評估;或完成但從未簽章寄回信託銀
行;或完成且簽章寄回信託銀行卻未登入自主投資平台
,選定投資標的組合之教職員,本會將依據「學校法人
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自主投
資實施辦法」第4條規定,將教職員個人專戶中之儲金本
息及日後撥繳款項自動轉入經本會評定風險程度最低之
投資標的組合(保守型),並適用私校退撫條例第十條第三
項收益不得低於當地銀行二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之規定。
二、基於儘速推動教職員暸解與實行自主投資,歡迎各校與本
會聯絡,本會將竭力配合各校時間,安排宣導說明或平台
操作講師至校協助推動自主投資業務。
三、新進教職員可至本會網站下載「自主投資運用實施計畫手
冊」(http://www2.t-service.org.tw/files/14-1001-268,r14-
1.php),以利瞭解。
四、自主投資相關問題查詢專線如下:
(一)自主投資專屬平台操作、網銀註冊及儲金帳務問題:中
國信託私立學校教職員退撫儲金制度客服專線(02-2558-
0128)。
(二)自主投資運用計畫的組合及退休規劃、理財諮詢等問題
:諮詢專線(0800-898-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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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主投資制度面查詢:本會聯絡電話(02-2370-3381)。
五、相關訊息請至本會私校教職員自主投資網站http://www2.tservice.
org.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