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09年2月14日移署移字第1090023933號 函辦理。
二、為鼓勵新住民子女利用暑假回到(外)祖父母家進行家庭 生活、語言學習與文化交流體驗,強化新住民子女語言及 文化連結,藉以培育多元文化人才種子,接軌國際,特辦 理旨揭活動。
三、為符合本活動效益,期望參與本活動之獲選者藉由主題式 學習,以達成文化交流之實質目的,爰於本年度暑假梯次 新增新住民子女返回到(外)祖父母家進行家庭生活、語 言學習與文化交流體驗至少14天,其中應有3天需包含與提案主題相關之主軸活動,如技藝研習、產業參訪或文化交 流行程之安排,並產具相關成果。上開新增規定占甄選分 數20%,未依計畫書規定格式撰寫視為資格不符。
四、另為因應中央防疫措施,本暑假梯次需配合中央流行疫情 指揮中心所發布之旅遊疫情建議,調整補助範圍及注意事 項: (一)暑假梯次報名時,該前往國家或地區之旅遊警示燈號經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為「紅色」者,該國家或地 區將不得列入本次活動中的補助範圍。 (二)獲獎名單公布到成行前,如該前往國家或地區之旅遊警 示燈號經宣布為「紅色」者,將不予補助,已獲選者將 取消其獲選資格並請其繳回補助款。 (三)已購買之機/船票需於宣布為紅色疫區翌日起14日內辦理 其他已支付必要費用之退費手續,其衍生之必要費用請 獲選者檢據,並說明其需支付而無法退費之情形,報請 本署審議,由移民署在原補助金額內酌予補助。 (四)未能於前述規定時間(14日)內辦理退費手續者,除報 經移民署審核同意延後者外,其衍生之相關費用移民署 不予補助。
五、本活動受理報名自109年2月25日(星期二)至109年4月13 日(星期一)截止,以郵戳為憑寄至「內政部移民署臺北 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5樓」(移民事務組移民輔導科),詳 細內容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www.immigration.gov.tw)及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ifi.immigration.gov.tw)最 新消息下載,或洽詢專線02-23889393分機2592石小姐、 02-25928353分機15高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