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該會109年2月25日陽社字第1090000059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針對桃園市高中職及國中小辦理,透過學生的內化 與創意發想將臉部平權的意涵與教育向下扎根,徵畫比賽 收件期間自109年4月10日至109年7月31日止。
三、檢附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臉部平權徵畫比賽實施辦法(含報 名表)、校園臉部平權生命教育宣導計畫書、陽光基金會臉 部平權主題書單、臉部平權徵畫比賽宣傳海報電子檔各1 份。 四、另旨揭徵畫比賽可配合申請109年6月至109年12月到校進行 臉部平權宣導,辦法詳見校園臉部平權生命教育宣導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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