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教署為執行本方案,將自110年起,每年提供有意願接受就業服務之應屆畢業生資料予勞動 部,再由勞動部各地就業中心,主動聯繫與關懷畢業生就 業狀況,並提供專人客製化就業服務。
鼓勵有意願接受政府就業服務之應屆畢業生, 自即日起至109年7月31日止,至「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 生申請接受政府就業服務網」(網址:https://tpde. oud.ncnu.edu.tw/jobok/)填寫申請資料(包括學生姓 名、聯絡電話及聯絡地址等),並將經法定代理人簽章之個 人資料提供同意書上傳網站,以完成申請程序。
國教署規劃於110年3月提供勞動部同意接受政府就業服務之 應屆畢業生資料,惟如應屆畢業生嗣後未取得畢業證書, 或於110年2月28日前取得大專校院學籍,或有參加公保、 軍保、替代役團保、農保,勞保等保險紀錄,則不在國教署 提供勞動部資料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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