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109年3月19日臺教綜(二)字第1090036099B號函辦 理。
二、教育部為表彰致力推動海洋教育之團體、個人、地方政府 及課程教學團隊,特訂定「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遴選及 表揚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以肯定其對海洋教育的 卓越貢獻,並鼓勵民間資源挹注海洋教育業務。
三、旨揭計畫「團體獎」及「個人獎」係由政府機關(構)及 學校推薦,相關推薦對象、辦理期程及受理方式等重要資 訊,請詳閱附件。
四、請依本計畫規定檢送推薦表及電子檔案光碟,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佐證書面資料,於109年7月10日(星期五) 前,免備文以掛號方式或親送至本中心(20224基隆市中正 區北寧路2號綜合三館3樓-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 育中心收),不符推薦程序、逾期(郵戳為憑)或資料不 齊全者,不予受理。
五、旨揭計畫詳細訊息請參閱本中心網站公告: (一)遴選及表揚計畫(含相關表件下載處):https://tmec. ntou.edu.tw/p/412-1016-6709.php?Lang=zh-tw (二)「第一屆海洋教育推手獎」之「團體獎」及「個人 獎」:https://tmec.ntou.edu.tw/p/412-1016-6279. php?Lang=zh-tw
六、如有疑義,請洽臺灣海洋教育中心張國珍小姐,電話:(02) 2462-2192分機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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