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內政部警政署106年9月14日警署刑防字第1060005235 號函發修正「警察機關防處少年事件規範」辦理。
二、旨揭活動訊息如下: (一)活動日期、時間: 1、109年8月20日(星期四)7時50分至17時30分(第1梯)。 2、109年8月27日(星期四)7時50分至17時30分(第2梯)。 (二)活動地點: 1、新屋綠色走廊(桃園市新屋區濱海林蔭大道)。 2、青年體驗學習園區(桃園市新屋區新港路16號)。 (三)活動對象及人數: 1、活動對象:本市各公、私立國、高中(職)學生(同校人 數最多錄取5名,依報名時間順序錄取,同校超過5名後之人數列備取,並依報名時間順序遞補)。 2、活動人數:每梯次80名,共計160名(每人限報名1梯 次,重複錄取之人員則由本局指定其參加梯次)。 (四)活動內容: 1、淨灘志工服務:以騎乘腳踏車的方式前往淨灘區域, 透過淨灘活動讓學生一起愛護海洋、保護地球,共同 維護大自然。 2、高、低空體驗活動:由專業教練帶領活動進行,挑戰 自我極限、突破自己,並運用各種主題活動,透過溝 通、相互信任,學習如何與人共處、一起成長、相互 扶持,達到增進團隊情誼的效果。 3、心得分享:分享參與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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