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109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招收轉學生簡章」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9年11月19日桃教特字第1090106671號函辦理。
二、報名資格:就讀高級中等學校或特殊學校(高職部)學生:
(一)一年級學生:曾參與109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作業(以下稱適性輔導安置高中職特教班作業),並取得學習能力評估成績之身心障礙學生。
(二)二年級學生:曾參與108學年度適性輔導安置高中職特教班作業,並取得當學年度學習能力評估成績之身心障礙學生。
(三)三年級學生:曾參與107學年度適性輔導安置高中職特教班作業,並取得當學年度學習能力評估成績之身心障礙學生。
三、報名截止日期:
(一)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向現就讀學校報名:109年12月25日 (星期五)止。
(二)現就讀學校向承辦學校辦理報名:109年12月28日(星期一)止。
四、錄取公告:110年1月11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公布。
五、為利學生未來轉學順利適應,請轉知家長可先行至各開缺學校網站,瞭解其綜合職能科設置服務群科別及學分數。
六、其他詳情請參閱附件,有關業務問題,請洽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李姿玲科員(07-7995678分機3082),如對報名收件作業有問題,請洽高雄市私立樹德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特教組賀信融組長(07-3848622分機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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