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對象:22歲以下設籍本縣一年以上,且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或高中(職)之卓越清寒學生,詳細申請資格請見實施計畫。
二、獎助金額:高中階段一學年10萬元、大學階段一學年15萬元,分2次撥款。
三、申請辦法:
(一)由學校推薦優秀清寒之學生,每校最多以2名為限。
(二)申請日期及地點:即日起至102年11月1日止(以郵戳為憑),請各校承辦人彙整申請人相關資料以掛號寄(送)本縣大溪高中(33557桃園縣大溪鎮康莊路641號 教務處註冊組 收,請註明希望工程教育基金)電話:03-3878628分機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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