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1年12 月15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175934A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前於111年10月11日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134270號 函知旨案報名日期至111年12月19日(星期一),為提供參 賽師生充分準備機會,將報名截止日期延至111年12月31日 (星期六);報名網址:https://icsf.ndhu.edu.tw/。
三、本案活動相關資訊詳如附件參賽簡章及活動海報。
四、請貴校鼓勵相關教師、學生踴躍參加旨案活動。報名後通 過初審之團隊,請惠允核予教師公假排代、學生給予公 假,並酌予補助交通費參加「原生科學家高峰營」。
五、倘有任何相關疑問,請逕洽旨案承辦人,潘富現先生、歐美圓小姐,電話:03-8905139;電子信箱:icsfndhu@gms.nd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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