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3年1月27日高市教社字第
10330473100號函辦理。
二、旨揭競賽作品展示場地原訂於高雄市中正路橋至五福路橋
區間地段舉行,更改至高雄市音樂館前廣場(高雄市鹽埕
區河西路99號)辦理,請參賽單位於103年2月7日(星期五
)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完成送件。
三、送件車輛一律於路口卸貨,不得駛入會場,檢測地點由高
雄市三民國小(聯絡電話:07-2810378分機31、32及33 )
協辦人員依場地現況決定。
四、檢附高雄市音樂館地圖及作品放置配製圖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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