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3年2月24日臺教社(二)字第1030026328號函
辦理。
二、教育部為倡導「國際家庭日」議題,表揚多元文化學習型
家庭,鼓勵家庭成員實踐家庭活動並落實性別平等議題,
參與社會志願服務工作,發揮服務學習熱忱,共享學習的
樂趣,特辦理旨揭計畫。
三、請 貴校依旨揭計畫於103年6月30日(一)前(以郵戳為憑)具
函寄送本案推薦表件至桃園縣政府家庭教育中心(33053桃
園市莒光街1號)參加初審。
四、本案聯絡人:桃園縣政府家庭教育中心張美齡小姐,電話
:03-3366885,電子信箱066057@ms.ty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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