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3年2月25日藝視字第
1030000745號函辦理。
二、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為獎勵兒童圖畫書創作,發掘及培育
圖畫書創作人才,啟發學習藝術興趣,特辦理旨揭活動。
三、103年度徵選活動,收件時間自103年3月1日(星期六)起至
103年4月15日(星期二)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歉難受理
);該報名表檔案格式2款(word檔及pdf檔),請依需求
擇一使用。
四、檢附徵選簡章、相關書表及製作參考範例等各1份,或可
逕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網站(http://www.arte.gov.tw)下
載使用及查詢。
五、本案聯絡人:高麗玲,聯絡電話:02-23110574分機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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