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社會局103年8月20日桃社兒字第1030038622號函
辦理。
二、為提升本縣少年參與公共事務及表達意見之機會,引導少
年參與政府決策機制,期透過本縣各校推薦,經遴選審查
通過者,安排列席本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促進會。
三、參選資格:設籍或實際居住於本縣12歲至未滿18歲之少年
。
四、旨揭少年代表預計正取9至15名,備取若干名,請各校踴
躍推薦適合人選名單,並請於103年9月30日(星期二)前將
報名表及相關資料逕寄送本府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
桃園市縣府路1號3樓)。
五、檢送本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倡導培力少年代表遴選須
知及報名表各1份。
六、若有活動相關問題,請洽本府社會局承辦人鄒思盈(連絡
電話:3322101分機6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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