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推廣表演與藝術文化,鼓勵青少年積極參與藝文活動志
願服務,增加其接觸文化藝術表演,特辦理此一召募活動
。
二、召募對象為年滿16歲以上26歲以下之青少年,活動受理報
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3年9月30日止,活動詳情及報名表請
上桃園縣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最新消息下載使用
(http://www.afmc.gov.tw/)。
三、連絡人:邱小姐,電話:03-3170511#8309,傳真:03-
3170512,地址:桃園市中正路11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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