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復健諮商研究所碩士班推薦甄試招生對象如下:
(一)凡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
學位,或於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
畢業取得學士學位後,須曾從事與身心障礙者服務相關
全職工作一年(含)以上(須附服務證明正本)(工作年資
計算截止日為105年8月31日)。
(二)或具有同等學力者,於具有同等學力後,須曾從事與身
心障礙者服務相關全職工作一年(含)以上(須附服務證明
正本)(工作年資計算截止日為105年8月31日)。
(三)大學在校應屆(104學年)畢業生,須為相關科系(心理、職
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教、輔導、語言治療、護理、社
工、社會(學)、復健醫學),或非相關科系但已取得復健
諮商學分學程認證者。
二、有關考試招生資訊,請參閱本校招生資訊網或復健諮商研
究所網站
:http://acadaff2.ncue.edu.tw/;http://girc.ncue.edu.tw。
三、復健諮商研究所亦開放隨班附讀,相關資訊請請上復諮所
網站「最新消息」點選左下角之「隨班附讀修習課程作業
流程」詳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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