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5年2月23日臺教社(二)字第1050024391號函 辦理。
二、為強化學校人員專業知能,教育部業研發旨揭課程,提供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或學校相關承辦人員等,每年進修 家庭教育課程至少4小時;另本府家庭教育中心105年度所 辦家庭教育種子教師培訓已無初階研習,僅提供進階研習 ,參加進階研習對象係已參加該中心初階研習或已至數位 學習服務平臺選讀並取得「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家庭教育課 程」認證時數者(8小時),爰請各校教師踴躍上網學習 。
三、旨揭課程之數位學習服務平臺網址為https://ups.moe.ed u.tw/index.php;課程導讀手冊可至教育部家庭教育網( http://moe.familyedu.moe.gov.tw)/出版資源/家庭教育/下載。
人氣675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