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徵求國立中興大學(以下稱本校)附屬臺中高級農業職業學校校長候選人。
公告事項:
- 公開徵求本校附屬臺中高級農業職業學校(以下稱附農)校長候選人,歡迎高中職教師及大專院校講師(研究人員)以上教師(含退休人員)參與候選人推薦連署。
- 校長候選人之資格及條件:
- 持有中等學校教師證書,且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條、第六條或第十條之一所定資格。
- 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 具中華民國國籍。(具有其他國籍者,須承諾於應聘校長之前放棄其他國籍)
- 具有高尚品德與民主法治理念。
- 超越宗教、政治、黨派及利益團體。
- 具有卓越之規劃、組織及領導能力。
- 具有前瞻性之中等教育理念。
- 具有爭取及妥善運用資源之能力。
- 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項及第三十三條所定情事。
- 現任公立學校校長至一百零五年八月一日止,須現任校長第一任任期已屆滿或連任任期已達二分之一。
- 連署注意事項如下:
- 高中職教師及大專院校專任講師(研究人員)以上之教師(含退休人員)二十人以上得連署推薦一人。
- 連署資格者,以每人連署一位被推薦校長候選人為限,重複連署被推薦校長候選人者,均不計入被推薦校長候選人之連署人數。
- 校長候選人推薦連署之代表人,連署前應先徵得被推薦校長候選人同意。
- 符合二十人以上連署者,由被推薦校長候選人或連署代表人檢附被推薦校長候選人推薦連署表、被推薦校長候選人資料表及其相關資料,於公告所訂期間送達本會,由本會受理審查。
- 本會委員如經本會受理登記為校長候選人,當然喪失委員資格,所遺職缺,按其身分別由候補人員遞補。
四、其他應注意事項 :
(一)參加附農校長遴選者,不得有請託關說、從事競選活動或委請他人助選等情事,經本會查明屬實者,撤銷當次被推薦人或候選人或當選人資格。
(二)被推薦人通過本會資格審查者,由本會直接公告於本校「國立中興大學附屬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專區」,不另作通知。
(三)經本會資格審查合格者成為校長候選人,應參加本會於附農舉辦之候選人治校理念說明會,並接受本會晤談,不得自行舉辦說明會。
五、附農校長任期為四年,獲選為校長之起聘日為一百零五年八月一日。
六、資料表件請以電腦繕打列印(連署人及被推薦人須親筆簽名者除外),併同相關附件於105年4月29日17:00前,送達國立中興大學人事室收,逾時恕不受理。
(一)送達本會後恕不接受任何人申請撤案。
(二)「被推薦人資料表」word電子檔,請寄至本案聯絡人電子郵件信箱。
七、本校附屬臺中高級農業職業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去職辦法、候選人推薦連署表、被推薦校長候選人資料表及相關資料,請至(本校網站首頁「國立中興大學附屬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專區」(http://www.nchu.edu.tw/~person/president/president.htm) 「最新消息」及「相關表格」項下下載使用。)
八、本案聯絡資料:
聯絡人:人事室鐘盈佳小姐
聯絡電話:04-22840643;傳真:04-22870485
E-mail:jyinchia@nchu.edu.tw
郵寄地址:40227臺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行政大樓3樓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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