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將於105年7月成立「【2016產業菁英碩士學分班】- 桃園EMBA學分班」一案,惠請貴局轉知所屬同仁(含二級機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桃園產業菁英EMBA學分專班簡章(如附件)及市長指示事項辦理。
二、旨校因應合併桃園農工,為回饋桃園在地機關企業,特別設立桃園產業菁英EMBA學分專班,為桃園市產業中高階主管量身訂做,內容兼顧學術與實務的學習平台,並以實際個案為課程教學重點,能夠為具有豐富實務經驗的企業主管提供重返校園進修的管道,也可有機會提昇台灣產業經
營管理能力與創新能力,詳細課程資訊請詳http://sce.ntut.edu.tw/files/14-1118-60789,r654-1.php?Lang=zhtw(或搜尋「臺北科大 桃園產業菁英」)。
三、另請經濟發展局務必轉知本市在地企業團體踴躍報名(並副知本局)。
四、副本抄送本市高國中小、本局各科室及家庭教育中心,請務必轉知所屬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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