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激勵學生圖畫書創作,豐富兒童藝術涵養與想像,本館 特舉辦旨揭活動,以落實美感教育,爰建請敘獎以資鼓勵 優秀學生、校長及指導教師。
二、另,本活動獲獎作品,自即日起分別於本館、苗栗及高雄 等地巡迴展出,亦請惠予轉知並鼓勵師生踴躍前往參觀。 其巡迴期程分別如下: (一)本館:自105年10月1日至10月27日止,於第1、2展覽室 展出。
(二)苗栗:自105年11月2日至11月20日止,於苗栗縣政府文 化觀光局第1展覽室及山月軒展出。
(三)高雄:自105年11月25日至12月13日止,於高雄市文化 中心至上館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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