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 程」抵免作業,惠請貴校轉知教師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106年2月20日臺中大學原民字第10 62060093號函辦理。
二、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4條規定,原住民族教育師資 應修習原住民族文化或多元文化教育課程,以增進教學之 專業能力。另依據「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修習原住民族文化 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實施辦法」第6條規定,原住民族教 育師資曾修習原住民族文化或多元文化教育課程之學分數 或研習時數,得採計抵免。
三、課程抵免相關規定如下:
(一)收件時間:106年3月1日至106年3月31日,以郵戳為憑 。
(二)收件地址:40306台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國立臺中教育 大學原民中心(課程抵免)。
(三)填寫附件抵免申請表格並連同證明資料寄至前項地址。
1、修習科目名稱相同者:附上抵免課程表乙份或其他相 佐證資料。
2、修習科目名稱不相同,課程內涵相似者:附上抵免課 程表、授課大綱或其他可了解課程內涵之佐證資料。
(四)相關課程抵免問題,請電洽承辦人員(曾婉菱小姐04-2 2183664)。
四、檢附「抵免申請表格」、「抵免申請作業流程」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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