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標:
為協助桃園市青年穩定就業,並鼓勵事業單位或團體提供工作機會、協助其改善人力招募困境,
桃園市政府推出三種不同方案。
二、適用對象:
設籍桃園市未滿30歲之青年。
三、方案種類
1.學習讚:(106/12/15止)
完成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每人每年補助3學分,每學分上限5,000元。
2.證照讚:(106/12/15止)
參加指定訓練課程,考取甲級證照20,000元,考取乙級證照8,000元。
3.就業讚:(106/12/31止)
受雇滿3個月可申請9,000元,滿6個月可申請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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