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53條辦理。
二、旨揭公聽會目的、時間、地點及參加人員如下: (一)目的:藉由參與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運作,培養 學生關注校園公共事務,提升學生聆聽與溝通之民主素 養。 (二)會議時間及地點: 1、南區:106年11月3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地點: 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科學教育大樓地下室第2視聽 教室。 2、中區:106年11月3日(星期五)下午2時30分,地點: 臺中市立臺中工業高級中等學校,中工大樓4樓國際會 議廳。 3、東區:106年11月7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地點:國立宜蘭高級商業職業學校,資訊大樓1樓聯合授課教 室。 4、北區:106年11月7日(星期二)下午2時30分,地點: 臺北市立松山高級中學,行政大樓3樓大會議室。 (三)參加人員: 1、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 2、歡迎關心「高級中等學校輔導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 組織運作注意事項(草案)」之學生、家長、教師或 民眾自由參加。
三、參加人員採線上報名,即日起至106年10月31日(星期二) 中午12時止,報名網址:https://goo.gl/atYw5X。
四、請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轉知轄屬高級中等學 校自由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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