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6年11月3日臺教社(二)字第1060150823A 號函辦理。
二、本部將每年5月訂為「慈孝家庭月」,強調良好之親子關 係需要靠彼此正向互動,以親子雙向尊重與關懷為核心, 期望喚起國人表現慈愛、重視行孝美德,倡導「父母慈、 子女孝」符合現代社會生活之慈孝思維。
三、有關旨揭表揚計畫請鼓勵學生參與,選拔方式分推薦、初 審及決審3階段辦理,請各校配合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 政府初審作業時程,將推薦資料函送,俾利辦理初審。
四、初審相關時程請逕洽所在地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家庭教 育中心」(聯絡方式詳如實施計畫附件2),表揚活動訊 息請至本部網站(http://www.edu.tw終身教育司/電子佈 告欄)或本部家庭教育網(http://moe.familyedu.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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