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灣美術館106年11月7日國美推字第1063002384 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民眾參與創意短片競賽活動,推出首獎新臺幣10萬 元獎金,活動獎項如下: (一)首獎1名,獲得新臺幣10萬元及獎狀乙紙。 (二)二獎1名,獲得新臺幣3萬元及獎狀乙紙。 (三)三獎1名,獲得新臺幣1萬元及獎狀乙紙。 (四)優選3名,各得新臺幣5千元及獎狀乙紙。 (五)佳作10名,各得市價2千元禮卷或等值商品及獎狀乙紙 。
三、本案聯絡人:教育推廣組林小姐,(04)2372-3552分機324 。
四、活動詳細資訊請逕至官網(https://event.culture.tw/N TMOFA/portal/Registration/C0103MAction?actId=70148)查詢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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