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53條辦理。
二、旨揭公聽會目的、時間、地點及參加人員如下: (一)目的:藉由參與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運作,培養 學生關注校園公共事務,提升學生聆聽與溝通之民主素 養。 (二)會議時間及地點: 1、時間:106年12月9日(星期六),上午9:30至中午12 :30。 2、地點:臺中市立臺中第二高級中等學校(台中市北區 英士路109號),體育館一樓視聽教室 (三)參加人員: 1、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 2、歡迎關心「高級中等學校輔導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 組織運作注意事項」(草案)之學生、家長、教師或民眾自由參加。
三、參加人員採線上報名,即日起至106年12月7日(星期四)中 午12時止,報名網址:https://goo.gl/LLXDMA。
四、「高級中等學校輔導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運作注意 事項」(草案)條文內容,請參閱連結網址:http://www .whsh.tc.edu.tw/wh_study/NewsDetail.php?id=387。
五、請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轉知轄屬高級中等學 校自由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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