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107年2月21日桃原教字第 1070001994號函辦理。
二、旨揭音樂大獎係原住民族委員會與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 產業局及客家委員會共同舉辦,鼓勵以河洛語、客語及原 住民族語歌曲創作,受理報名時間自107年2月1日起至107 年3月31日止,本案聯絡人: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 局流行音樂產業組綜合業務科邱小姐,電話:(02)23758 368分機1617、電子信箱:hsia@bamid.gov.tw。
三、詳情請至該局網站(www.bamid.gov.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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