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社會局107年8月27日桃社團字第10700722271號 函及本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107年8月20日桃市藝設推字第1 070003159號函辦理。
二、本案活動於107年9月27日(星期四)至10月14日(星期日)假 桃園展演中心舉辦。展覽期間將召募熱愛藝術之志工協助 旨揭活動,以提供參觀民眾導覽服務及其他展務相關協助 ,讓民眾以更多元及更深入的角度欣賞「桃園科技藝術節 」。
三、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 ,承辦人于禎文,電話:03-3170511分機8303。
四、檢附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函文影本及招募簡章1 份供參。
人氣814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