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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107年10月11日馨 桃字第1070020044號函辦理。
二、為喚醒社會大眾對「目睹家庭暴力兒童-目睹兒」的關注 和瞭解,繼而創造友善之校園氛圍,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 利事業基金會特辦理旨揭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時間:107年10月26日(星期五)19:00─21:00。 (二)地點:桃園市婦女館國際演藝廳(桃園市桃園區延平路 147號)。 (三)參加對象:幼兒園所、國中小、高中職之教職人員及學 生,採自由入席。
三、參與活動場務志工服務(例如:場地布置、引導觀眾)的 學生,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將核發「志工服務時數證明」;出席活動的教職員工,將核發公務人員終 身學習時數。
四、檢附活動海報1份,另詳細介紹請參考官方粉絲專頁:桃 園愛馨人-勵馨桃園分事務所 https://www.facebook.com/ gohtaoyuan/。
五、本案倘有疑義,請逕洽聯繫窗口:黃渝潔,電話:03-422 6558分機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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