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體育會107年12月20日桃市體彥字第1071066號 函辦理。
二、比賽地點:準將撞球運動館。
三、比賽日期:108年7月14日(星期日)。
四、報名日期:比賽是日現場報名。
五、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公(差)假 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 束後一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 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六、檢附旨揭賽會競賽規程或逕至本局網站-訊息公告-活動訊 息下載(http://www.dst.tycg.gov.tw/home.jsp? id=26&parentpath=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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