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慶祝102年度模範父親,本局特舉辦「桃園縣102年度模範父親表楊活動」,期以溫馨隆重之表揚活動,將模範父親之事蹟及精神發揚光大,形塑家庭核心價值,樹立社會典範。
二、實施方式說明如下:
(一)由本縣各公所與人民團體先行推薦模範父親代表之建議名單,再由本局組成評審小組,依表揚重點就所推薦人之具體事蹟進行評審之遴選。
(二)推薦表揚名額:
1. 本縣13鄉鎮市公所:桃園、中壢市各推薦5名;平鎮、八德及楊梅市各推薦3名;其餘8鄉(鎮)各推薦2名。
2. 各縣人民團體,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及本局各業務科各推薦1名
(三)表揚名額(共計50名)
1. 本縣13鄉(鎮、市)公所共計20名:桃園市、中壢市各3名;平鎮、八德及楊梅市各2名;其餘八鄉(鎮)各1名。
(四)請各推薦單位於民國102年6月25日(星期二)前,依推薦表揚名額填妥推薦表(如附件)、2吋照片(1張浮貼)及生活照各2張,並送電子檔,送局彙辦。
(五)表揚活動日期暫定於民國102年8月3日(星期六)舉行,表揚活動地點另行通知。
人氣1098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