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童軍會108年2月11日108桃童理字第108010號函 辦理。
二、本案活動相關說明如下: (一)活動時間:108年3月9日(星期六)。 (二)活動地點:石門營地。 (三)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8年3月2日(星期六)。 (四)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
三、工作人員及參與人員於課務自理暨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 下,請各校核予差假以公(差)假登記辦理,並得於一年內 擇日核實補休。
四、活動計畫、日程表及報名表請逕至本局最新消息 (http://www.tyc.edu.tw/home.jsp?id=6&parentpath=0, 5)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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