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收件截止日103年3月27日(四)
1.凡品學兼優.學期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
2.具有中低收入戶.清寒身份者等在學清寒家庭學生
獎助明額級獎助金額:每校2名,每位新台幣2000元整
申請文件
1.申請表
2.檢附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村里長清寒證明
3.學生證影印本一份
4.102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影印本.須加蓋校印
5.最近二吋相片一張
申請時間:每學期
提供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申請條件: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補助金額:減免學雜費十分之三
申請時間:每學期
提供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申請條件:
1.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2.戶口名簿影本
補助金額:學雜費100%
申請時間:每學期
提供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申請條件:學生身心障礙手冊
補助金額:輕度學雜費40% 中度學雜費70% 重度.極重度學雜費100%
申請時間:每學期
提供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申請條件:原住民學生
補助金額:
助學金:補助當學期學費及雜費
住宿及伙食費:10000元
申請時間:每學期
提供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申請條件:
檢具三個月 內戶籍謄本、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科)或鄉(鎮、市、區)公所開具尚在有效期限內之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證明文件
補助金額:
依各校實際徵收標準,減免百分之六十學雜費,或百分之六十之學分費、學分學雜費;就讀高級中等學校者,依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每學期公布之學雜費收費標準,減免百分之六十學雜費。
申請時間:每學期
提供單位:學產基金會
申請條件:
1.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2.戶口名簿影本
3.前學期成績智育.德育達60以上
補助金額:每名5000元